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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补齐“看不见”的城市短板

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冉茂翔)日前,浙江发布了《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详解浙江将如何构建地下综合管廊。

地下综合管廊

  堪称“城市血脉”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如同扎根在城下的“城市血脉”。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助于补齐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能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地下综合管廊虽然埋于地下“看不见”,但它对民生的好处实实在在“摸得着”: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加大基础设施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国务院启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全国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

“自2015年开始,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连续两年开展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对试点城市予以中央财政支持。杭州市是2016年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将连续三年给予其每年4亿元的资金支持。”该负责人介绍,杭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国家试点已经走在前列,项目共计7个,总长度33.47公里,总投资59.8亿元,截至6月底,7个项目的前期工作都在紧张有序地开展中。除杭州外,宁波、温州、金华、台州等市已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今年开建80公里

  2020年建成150公里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主要目标:2016—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00公里以上,其中2016年开工建设80公里以上;到2020年建成150公里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联网成片的地下综合管廊,也是一项“百年工程”。要完成这一目标并非易事,《实施意见》细分了不同区域中的建设要求。

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求“根据功能需求同步设计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形成网状布局”。

在老城区,要求“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以及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等区域或路段,要求“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对目前尚不具备建设条件的,也要预留地下综合管廊规划通道。

“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和本地区的经济能力、发展阶段、实际需求,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新区与旧区、地上与地下的关系,制定完善建设计划。”该负责人说。

规划、资金、入廊

  管廊要过“三道坎”

从国内一些地方实践看,管廊不仅建造有难度,而且资金投入极大、维护费用不菲,还同时面临着“有廊不入成摆设”、“入廊收费有困难”等尴尬。专家指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起码要迈过“三道坎”——规划、资金、入廊。

“《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底前,各设区市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在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该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强调“科学规划”,强化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明确总体布局,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地点,分重点、分区域、分步骤组织实施,“要一张蓝图绘到底”。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要投入相当大的建设资金,还要面临运营维护的费用。在投入了巨额的前期建设资金之后,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主体,都不可能、也没有能力长期为运维持续买单。

“一方面,要创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融资体制,发挥市场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运营;另一方面,要实行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该负责人说,入廊管线权属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单位,缴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

管线入廊是地下综合管廊可持续运行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但“有廊不入”,也成了很多管廊要直面的共同难题。在国际上,这一问题同样存在,巴黎、纽约等城市均经历过政府与企业博弈的过程。

“《实施意见》明确了管线强制入廊要求,对于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不得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新建管线。”该负责人说,“否则,规划、建设、市政道路等部门不予相关许可审批。”

[责任编辑: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