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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检察院司法改革为查办职务犯罪提供内生动力

目前,赤峰市检察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各项工作摆布始终以改革要求为遵循,积极探索用改革的思维解决现实问题。

据悉,年初,该院按照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调优配强自侦办案人员,充实办案力量,3名部门负责人及若干名业务骨干调任反贪局。按照内设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该院实行反贪反渎合署办公,对合并后的组织机构实行“4+1+1”的精细化分工,即成立4个办案方向各有侧重的专业化办案组,1个情报信息与侦查指挥工作组和1个对下综合指导组,形成了有条不紊、各负其责的办案模式。积极适应改革,完善立案评估委员会组织架构,广泛吸纳侦监、公诉等其他部门业务能手充实专家人才库,有效提升立案评估整体水平。建立健全检察官研修制度,制定案管部门为主导,评、查、训有机统一的自主培训计划,先后组织三期高质量的自主培训,邀请到参与《刑法修正案(九)》“两高”司法解释的最高法法官及高等院校专家学者来院讲座,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实战水平。

坚持查办与预防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既把预防当做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的重要手段,又作为延展案件线索来源的重要渠道。4月份,提请市委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等系列制度文件,向成员单位传导社会预防的责任与压力,帮助树立全市预防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努力打造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化预防格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由去年的58个迅速增加到90个。6月中旬,按照高检院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部署,会同市扶贫办、财政局召开了扶贫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首次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专项预防调查工作组,以扶贫领域为试点,运用从预防调查到信息化核查和精细化初查,再到专业化侦查的自侦办案运行模式,探索构建职务犯罪同步监督机制。

对此,该院运用多种手段强化对下指导,综合利用交办、领办、督办、参办等方式压实基层办案责任,强化基层院对大要案件的侦查突破能力。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