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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10月11日下午,赤峰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代表选举工作情况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汇报,通过了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纪强主持会议。

按照2016年7月17日召开的中共赤峰市六届八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召开赤峰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中共赤峰市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赤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赤峰市按各旗县区、市直党工委、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平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学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军分区、武警赤峰支队、武警赤峰森林支队、武警赤峰消防支队党委等划分为23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赤峰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整个代表选举工作于9月29日全部结束。

中共赤峰市六届八次全会确定出席赤峰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代表409名,分配代表名额409名,选举产生代表409名。

在赤峰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中,各选举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是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的基础上,经征求纪检、审计、综治、信访等部门意见后,由党委全体会议认真研究提出的。代表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的,其差额比例均不低于自治区党委提出的25%的比例要求。代表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共赤峰市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赤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赤峰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在409名代表中,各级干部代表256名,占代表总数的62.59%;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84名,占代表总数的20.54%;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63名,占代表总数的15.40%;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6名,占代表总数的1.47%;妇女代表105名,占代表总数的25.67%。少数民族代表135名,占代表总数的33.01%(其中蒙古族代表117名,占代表总数的28.61%)。年龄在50岁(含50岁)以下的284名,占代表总数的69.4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89名,占代表总数的95.11%,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15名,占代表总数的3.67%,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5名,占代表总数的1.22%。代表中,建国以来各个时期入党的党员都有一定的比例,还有曾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现已退休的部分老同志。当选的代表经审查,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党性强、威信高、素质优,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具有一定的议政、议事能力。

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赤峰市23个选举单位选出的409名代表,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符合《中共赤峰市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赤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