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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单条医药广告 时长不超1分钟

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9月26日消息称,内蒙古明确要求各盟市局及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严格限制医药广告播出时长和方式,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且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据悉,内蒙古要求各盟市局及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立即对所辖所有频率、频道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发现问题坚决整治,确保取得成效。同时各盟市局及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自治区所有频率、频道播出的医疗养生类节目必须报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持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同意备案通知书》后方可播出。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