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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法院系统首批法官员额选任考试开考

8月27日,兴安盟法院系统法官员额选任考试笔试开考,两级法院首批申请入额的294名法官参加了笔试。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副院长张凤喜、兴安盟法院院长那澜作为主巡考对本次考试进行了巡视。此次考试由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统一组织,在全区11家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设立考点,并统一时间举行。

为稳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兴安盟法院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法官入额实施方案,目前已顺利完成了法官入额摸底调查、自愿报名、岗位承诺、资格审查、民主测评、谈话推荐、业绩考核等环节,重点对申请进入员额的法官从政治品质与职业操守、专业素质与办案实绩、纪律作风与遵守党纪党规等方面严格进行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1:1.1的比例差额提出入额建议人选,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法官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法官员额制改革,真正将政治品质优秀、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选任入额,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由他们组建新的审判团队,依法独立审理案件,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提高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