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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不能各自为政

8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通报显示,建立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对80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其中,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浙江高龄津贴标准最低,每人30元/月。(8月24日《新京报》)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77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8亿人,占总人口的8.9%。且正以年均近1000万的速度递增。据全国老龄办测算,目前全国80岁以上老人已超1900万,并在超高速增长,约为老年人口增速的2倍,预计到2050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有可能会超过1亿,即5个老年人中就有1个是80岁以上老人。如此语境下,26省出台高龄津贴政策,惠及了大多数80岁以上老人,无疑是一项养老善政。

勿庸置疑,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特别是城乡贫困家庭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亟待通过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予以解决。也就是说,养老不仅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责任、政府责任。

为此,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养老政策,积极应对我国“跑步前进”的老龄化进程。几年前推行的新农保政策,让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受益;同时,许多地方开始实行了高龄老人的津贴制度。但是,由于受地域和经济限制,各地规定各异,标准不一,造成了地域差别;个别地方甚至以各种借口搪塞,迟迟不愿启动这一惠民政策。

可见,在各地进展极不平衡的状况下,民政部仅靠公布进展情况是无济于事的,应尽快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相关规定,强力推进高龄津贴政策。高龄养老津贴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将会促使全国上下一盘棋,让遍及城乡的“80后”老年人受惠,标志着我国的养老举措,正在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高龄津贴实行“全国统一”,将会促使这一普惠民生的举措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因此,执行高龄津贴政策,不能各自为政。各地政府应围绕大局,步调一致,将高龄津贴纳入财政预算,解决资金保障问题。同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惠及更多老年人。可以预见,全国统一建立高龄津贴这项民生制度,将会改变群众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和养老传统,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巩固;将会改变低收入家庭中高龄老年人的生活窘境,让他们得以在政策普惠之下,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