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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5项惠民新政

 日前,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5项公积金提取惠民新政策。

将现行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放宽为第一次可提取2年本息合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还贷金额;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部分还贷业务;大病提取公积金,将原有医疗费用结算单的有效期放宽为2年,2年内医疗费用结算金额累计5万元以上,提取额度不超过医疗费用结算单中个人负担医药费的总额;取消本地户籍职工离职满一年后方可提取公积金的规定;破产企业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2年以上,缴存职工未重新就业的,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销户提取公积金。

以上5项新政的推出,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真正做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文/李瑞  杨慧)  

[责任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