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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如何取证?

晚上11时多,本该是安安静静休息的时间,可陈女士却只能听着楼上的钢琴声辗转难眠,这样的情景已经持续了半年。起初陈女士以为对方可能是有什么特殊原因,比如要赶着参加比赛所以加紧练习什么的,可日子一天天过去,才知道对方就是个十足的“夜猫子”,几乎每天都是从晚上9时多或10时多才开始弹琴,一向好脾气的她找对方商量,希望能将弹琴的时间提前一些,但没起什么作用,虽然也有物业介入,但也只起到短暂作用,到后来对方干脆不承认自己晚上弹过钢琴,忍无可忍的陈女士决定告楼上噪音扰民。她想问,自己应该如何取证,如果证据充足的话,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祯:

如果与对方沟通、物业进行调解都没有效果,那么可以报警并保留出警记录,报警的记录可作为证据,自己也可以把声音录下来作为证据,还可以提供证人,对方如果再不改正,则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并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文/武子暄)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