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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左旗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猎捕百灵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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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自4月份以来新巴尔虎左旗森林公安局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在行动期间民警深入到野生动物盗猎案件常发多发区、转运地、消费市场及经销点,并将牧区、林区居民、暂住人员和有关经营商户列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了森林公安执法公信力。

2016年6月14日10时20分,嵯岗派出所接一匿名电话报称:嵯岗牧场北侧一民宅中存有大量百灵鸟幼雏。接报后嵯岗派出所与刑侦队周密部署警力立即采取行动,现场抓获嫌疑人5名,并在嫌疑人家中发现百灵鸟幼鸟144只,其中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幼鸟95只,还需人工饲养的雏鸟49只。经审讯,韩某某等5人交代了非法猎捕百灵鸟幼雏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取证后经局领导批准,将部分能够飞翔具备独立生存能力的幼鸟在野外百灵鸟群居处放归大自然,并及时将剩余较小的百灵鸟幼雏全部送达内蒙古达赉湖自然保护区乌兰诺尔野生动物管护站。

“蒙古百灵”为内蒙古草原特有品种,是内蒙古自治区区鸟,属“国家三有保护鸟类”,一只蒙古百灵一年吃掉的蝗虫相当于3个专业灭蝗人员的工作量,是草原上不可缺少的益鸟,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蒙古百灵鸣声响亮,婉转动听,常高翔云间,且飞且鸣,成为中国传统上的名贵笼鸟。一只百灵鸟卖价高达上百元,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在百灵鸟繁殖季节潜入草原猎捕销售,严重破坏了鸟类正常繁殖和生态平衡。

在此,新左旗森林公安局民警向广大群众倡议:为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请自觉抵制买卖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保护野生动物生存和栖息环境,不滥捕滥猎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主动举报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公民,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大地处处充满生机,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平安的生活,让我们携手共创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