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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住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2014年,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巴彦淖尔市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救急难” 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临河区、五原县为开展“救急难”工作的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此项工作开始以来,临河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创新,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救急难”,主要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要不是有了救助金,我真不知道日子还怎么过下去。现在我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真的太感谢政府了,是‘救急难’救了我!”近日,记者见到53岁的临河市民孟忠义时,他反复表达着对这一惠民政策的感激之情。   

孟忠义无固定工作无住房,且患尿毒症多年,需要经常住院并长期服用药物,其微薄收入根本无法承担医疗费用。面对这种特殊情况,临河区民政局启动“救急难”救助机制,对孟忠义每年3万多元的医疗费进行了全额救助,并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将其住房问题转交到房管部门,为他申请办理了廉租房。由此,通过“救急难”,孟忠义就医、住房、生活等基本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临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王强告诉记者,为了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民政部门主动发现困难提供救助的渠道,临河区社区信息服务指挥中心和临河区民政局开通了社会救助热线(873000,12349,0478-8230764)和社区服务网(www.lhsqfw.com),困难群众可以进行网上求助、电话求助、书面申请救助等。同时将乡镇、村组工作人员和社区网格员、专业的社工组织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从中确定820名社会救助信息员,承担并发挥乡镇、社区社会救助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群众的情况,对需要救助的群众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

据了解,我市依托乡镇、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申请和申请人难以确定管理部门的救助申请,明确教育、房管、就业等部门职责及分办、转交、转送、转办、转介流程和办理时限。同时,将民政、慈善、教育基金、房管、就业、红十字等承担社会救助的部门全部与社区信息服务平台联网运行,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的有效衔接,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个人相互联动的“大救助”格局。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