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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首部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将立法

6月17日上午,赤峰市红山区法制办和文物局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将出台《内蒙古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进行了征求意见座谈。

根据修改后的《立法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将出台《内蒙古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目的是为了加强红山遗址群和魏家窝铺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及配合“申遗”工作的需要。为加快保护条例的立法步伐,两处遗址所在地的红山区政府邀请内蒙古社科院法制所编制了《内蒙古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初稿,并邀请两处遗址所在地的镇、村、及村民代表和部分市、红山区人大代表及红山区政协委员就《内蒙古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初稿进行意见征求座谈,下一步还将邀请红山区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座谈。

此次座谈,各位与会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及意见,编制单位将根据这些建议和意见对保护条例修改完善后,按照立法程序上报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