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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市质监局与绒毛纺织品生产经营企业签署产品质量承诺书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的通知》(质检办执〔2015〕1193号)要求,近日,二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内蒙古茂源国际绒业有限公司签署了《绒毛纺织品生产经营者产品质量承诺书》,做出如下承诺:

一、绝不从事或参与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

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按《承诺书》规定订立生产、销售、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对产品执行标准和纤维成分含量等各项质量指标做出明确规定,明确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和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进行检验把关,保存相应质量检验记录、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并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如实对产品进行正确标注,委托生产加工产品在交付时的最小包装单位上标明被委托方名称、委托合同编号、执行标准和原材料成分含量等质量信息。

四、在不具备产品自检能力的情况下,委托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所有产品经检验合格后交付或出厂销售。

《承诺书》的签署,是市质监局在本次羊绒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模式的有益尝试,更是对企业诚信体制建设的有力助推。下一步,质监局将引导更多生产企业作出产品质量承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面向社会公开,使承诺企业凭借产品质量优势赢得市场。

[责任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