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国家和内蒙古考核验收组考核验收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

在兴安盟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键时期,5月23日至26日,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考核验收组对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隋青、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主任特古斯一行在兴安盟领导张恩惠、韩宪军、张慧宇、高长胜、马焕龙、阿拉坦敖其尔、于仁杰、宝新民的分别陪同下,先后来到扎赉特旗、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阿尔山市,抽查了部分盟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深入到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机关、学校、军警营和农牧户,对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检查验收。并召开考核验收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兴安盟各族各界代表在创建过程中的体会、感受以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6日上午,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考核验收工作汇报会召开,盟委书记张恩惠作工作汇报,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隋青提出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主任特古斯进行点评。兴安盟领导李国栋、刘福德、张慧宇、阿拉坦敖其尔、刘铁玉、于仁杰、宝新民以及兴安军分区副司令员刘跃民出席会议。

张恩惠指出,兴安盟能够作为全国首批13个、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个盟级创建试点,充分体现了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兴安革命老区的关怀。盟委、行署始终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准确把握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科学制定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保证了创建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

张恩惠说,兴安盟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把创建工作融入全盟各项事业中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启动实施了经济发展提速、生态文明建设、民生质量改善、民族文化传承、平安兴安创建、民族干部培养等九项重点工程,以创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宣传教育,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上开设专栏专题,对各类创建活动和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把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大力开展尽责圆梦、党群连心、携手奔小康和争创先进模范四项主题活动,认真贯彻国家民委“六进”要求,使创建工作延伸到了各领域各方面。

隋青对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实现创建活动的全社会广覆盖。要牢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创建工作放在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工作中来谋划,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定位,放在实现“团结梦”“发展梦”和“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来考量,不断拓展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二是要创新创建载体,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要努力搭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环境。三是要培育典型,不断放大典型引领效应。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充分反映他们为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四是要注重实效,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促发展、惠民生很好地结合起来,以发展促和谐、以发展促团结。

特古斯代表考核验收组进行点评。他说,兴安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符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的指标要求,创建工作立意高远,特色鲜明,内涵丰富,成效显著,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希望兴安盟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提升民族工作整体水平,提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层次,让“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光荣传统在兴安各族人民中世代相传,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提供新经验。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