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无证驾驶

5月20日上午,特勤大队五中队交警在管区巡查时发现郭女士在鸿盛工业园区内无证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轿车,并让其老公陪同练车。郭女士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条例,对其罚款2000元、拘留15日。其老公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三款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的条例,罚款2000元可并处吊销驾驶证。(文/刘清羽 马睿睫)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