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群众认可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以法治建设为主线,以三个不发生(监狱戒毒所不发生安全稳定事故、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恶性案件、各单位不发生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六个全覆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社区、嘎查村全覆盖,法律顾问在四级政府和国有大型企业全覆盖,物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旗县(市区)中心城镇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城乡全覆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盟市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驻地部队全覆盖)、五项工程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工程、司法体制改革工程、普法创新工程、规范执法工程、过硬队伍建设工程)为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采取单项突破、集中攻坚举措,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信息化建设、人民调解等工作成效显著,赢得群众普遍认可。

据了解,在开展“北疆固本、司法强基”建设活动中,全区以“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大事不出旗县”为行动指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2015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49493件,调解成功率达97.98%。全区建成符合区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蒙汉双语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自运行以来,共接听电话4.6万余次,网上咨询5.2万余次。建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115个,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2336个,覆盖率99.42%,联络点10491个,覆盖率87%。全区98个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站。

2015年,以“法在身边·法治北疆”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程启动,全区建法治文化广场41个、法治图书阅览站38个、法治文化长廊39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3097个,招募普法宣传志愿者31000名。全区推进“十百千万”项目,先后开展“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月”活动,构建覆盖城乡的普法宣传网络,命名20个法治旗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102个嘎查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全区还积极推进政府和国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在全区实现三级政府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等地实现苏木乡镇(街道)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司法行政”工作,内蒙古司法厅依托自治区政务云中心,整合政务外网、政法网等网络资源,建成监控指挥平台、社会服务平台两大平台,建成内网、外网两个门户,建立5类数据库,形成14个业务系统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同时深入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年”和“百日培训应用会战”活动,举办6次现场培训和12次视频培训班,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水平。建成法治内蒙古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成立法治内蒙古演播室。

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地区单位,内蒙古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抽调专门力量组成专班,具体负责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2015年以来,该厅出台改革文件58个,形成改革成果118条,初步拟定监狱戒毒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技术人员分类、警员职务套改后续政策、主办侦查员、提高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加强警官学校建设等10项制度。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