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郴州男子因缺钱抢走母亲金项链 开走路边车

(网络配图)

(原标题:闹哪样?男子抢走母亲金项链 又开走路边小车)

男子因急需钱,见路边未熄火的轿车,利用司机去旁边商店购物之际,便迅速将车开走。5月5日,永兴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夺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王某,1987年出生,有犯罪前科,2011年因犯抢劫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6年4月13日,王某因打算外出打工而身上没有钱,遂抢走其母亲一根黄金项链,出门后行至其村口发现一台未熄火的轿车,其观察司机正在商店购物,然后将小车开走往耒阳方向逃窜,途中将黄金项链卖了,给车加了油,并在私人修理厂将车钥匙换了。王某将车驾驶至浙江杭州,停放于杭州一火车站停车场,后由于资金不足到其亲戚家落脚,随后其亲戚通知王某父亲,在亲属的规劝下,王某于4月21日主动到永兴县一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涉案车辆已经归还失主。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乘车主不备擅自开走他人车辆,经鉴定价值为53910元,涉嫌抢夺罪,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通讯员 雷勇)

[责任编辑: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