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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开出首张全面推开“营改增”发票

 

5月1日零时分, 内蒙古蒙电满都拉宾馆有限公司开出首张全面推开“营改增”发票,这既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正式实施,也意味着玉泉区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此次开出的首张增值税发票是编号为“01197939 ”的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票面金额为288.00元,税额为 16.30元,项目为住宿费。

内蒙古蒙电满都拉宾馆副总经理李慧芳表示:“作为一家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饭店,以前我们按房费、服务费等全部收入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6%的增值税税率按营业税口径返算,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税率直观上虽然提高了0.66%,但饭店的水、电、燃气、消耗性日用品以及固定资产、房屋装修及维护费用、其他外包服务等可按规定抵扣增值税。因此,只要我们及时挑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上游企业作为我们的供应商,增加可抵扣环节,税负肯定是降低的,企业长远发展前景会更好。”

据了解,截至4月30日,玉泉区范围内共有1685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确认实施“营改增”,纳入国税部门管理。通过全局税干40多天5+2,白加黑的辛苦付出,玉泉区国税局已圆满完成纳税人的核查确认、录入认定、政策培训、税票种核定、发票发放等一系列工作,“营改增”改革攻坚战首战告捷。文/摄影 记者 牟野

[责任编辑:荆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