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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十四五”体育公园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公园建设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公园建设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

公园建设方案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推进我区体育公园建设,根据《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内政发〔2022〕13号),围绕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扩大公益性、基础性全民健身服务供给,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提质扩容,努力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健身场所和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我区全民健康事业发展增添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考虑体育公园与服务半径内其他健身设施之间的功能协调和面积配比,合理预要留体育公园建设空间。

(二)优化配置、便民利民。按照本地群众运动习惯布局多元健身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多部门联动,整合共享方式,建设一批靠的近、用得上、不盲目追求高大上的体育公园,方便居民就近就便参与体育锻炼。

(三)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多种资金渠道,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公园建设、运营、管理。探索灵活多样的体育公园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

(四)注重公益,持续发展。以公益性为导向,建立多方筹资、分级负担的体育公园运营机制,切实保障体育公园持续运营,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三、建设目标及任务到2025年,全区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32个以上,通过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带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使体育公园成为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

四、建设方式体育公园要充分考虑区域内人口数量及分布、自然环境特点、现有绿地公园和体育设施资源等因素,分为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和拓展体育公园两类,同步推进。

(一)合理确定建设方式。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主要是在新建城区、郊区新城,结合城市留白增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体育公园,或在现有公园、绿地基础上,在不影响绿化生态、观赏功能的情况下,配建体育设施建成体育公园。拓展类体育公园主要是在现有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中,适当提高公园内铺装面积比例,合理嵌入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

(二)充分利用低效用地。在城中村、老旧城区等区域,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引入市场化机制,合理盘活利用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

(三)扩展现有公园功能。有条件的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中,可适当提高公园内铺装面积比例,用于配建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允许在园内建设铺设天然草皮的非标足球场,并计入园内绿化用地面积。围绕现有的湖泊、绿地、山坡等,因地制宜布局体育设施,不破坏公园原有风貌。

(四)建设特色体育公园。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妨碍防洪、供水安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山地森林、河流峡谷等地貌建设特色体育公园,力争打造一批文化体育旅游公园、滨河体育休闲公园、乡村度假体育公园等特色体育公园。

五、建设要求

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主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集合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具备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竞技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的公园。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新建、改扩建和拓展体育公园数量、规模及标准,统筹安排,科学规划。

(一)技术要求及设施功能。绿化用地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65%,要满足不同年龄人群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至少要包括以下 4 类功能:一是常规球类:3人制篮球场、5人制足球场、7 人制足球场、标准篮球场、门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单打)、网球场(双打)、多功能运动场地、极限运动设施等。二是步道类:健身步道。三是广场与器械类:健身广场、室外健身器械场地。四是儿童活动设施类: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浅水池、沙坑。项目建设中要注重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严守耕地红线,鼓励加大绿色建材应用。

(二)建设要求及建设标准。鼓励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行政区域(含旗县级行政区域和苏木乡镇,下同),建设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15%,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2公里,无相对固定服务半径,至少具有10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5项。

鼓励常住人口30—50万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20%,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1公里,主要服务半径应在5公里以内,至少具有8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4项。

鼓励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20%,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主要服务半径应在1公里以内,至少具有4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3项。鼓励常住人口5万以下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10%,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主要服务半径应在1公里以内,至少具有4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3项。

六、优化运营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公园建设、运营、管理。探索灵活多样的体育公园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公园,鼓励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向公众免费开放。探索运用多种运营模式,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鼓励体育企业依法对体育公园中的足球、篮球、网球、排球、乒乓球、轮滑、冰雪等场地设施进行微利经营。推广智慧管理,加强人流统计、安全管理、场地服务和开放管理等功能,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各地要加强健身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完善标识系统,引导居民正确、安全、文明使用体育公园各类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优化审批程序。各盟市发展改革、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体育公园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相关规划抓好落实。自然资源部门要将体育公园建设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林草部门要加大土地保障力度,依法依规办理涉及体育公园建设的土地审批手续。体育部门要制定体育公园管理办理,加强项目储备和运营管理,落实体育公园配置要求和标准,积极参与体育公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各地要完善利用公共绿地、闲置空间、城市“金角银边”等场所建设健身设施的政策,优化建设临时性体育场地设施的审批许可手续。

(二)强化用地保障,服务项目建设。各地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体育公园相关建设用地需求。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采取有偿方式供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应体育公园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体育公园,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三)强化节约集约,推进复合利用。各地要在不改变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破坏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自然资源建设体育公园。鼓励利用体育公园内的林业生产用地建设森林步道、登山步道等场地设施。支持在不妨碍防洪安全前提下利用河滩等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四)强化金融支持,拓展资金渠道。建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储备库,对前期工作成熟、符合《“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优先安排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盟市级体育公园项目,从项目库中根据建设规模和前期工作推进情况确定,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统筹实施,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的80%;其他列入储备库的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不超过1000万元,由自治区分年度统筹安排资金,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自治区体育彩票公益金按年度安排项目个数的50%分别予以支持;拓展类体育公园项目由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购置安装健身设施设备。各地要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商业贷款、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开发性金融等多种资金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各地要将体育公园内已建成的体育设施纳入市政公共设施养护管理,明确资金渠道。

(五)强化督查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储备库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前期推进情况,建立年度调整机制,对前期工作不成熟、无法实施的项目调出项目库,对申报积极且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在年度调整时调入储备库。各盟市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落实本地区体育公园建设任务,明确年度建设目标、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坚决杜绝建设“面子工程”和“半拉子工程”,坚决杜绝报大建小、以旧代新,甚至挪用资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体育局适时开展体育公园建设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和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对各地体育公园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附件:

1. 重点任务分工

2. 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储备库


来源:经济处

[责任编辑:付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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