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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司法局推动地方法规宣传落地落实

地方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以来,通辽市立足本地实际,顺应时代发展,坚持小切口、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先后颁布实施了《通辽市蒙药保护发展条例》、《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为通辽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推进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通辽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将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作为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持与国家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依托“法宣在线”平台,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多措并举推进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一是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格局。二是在通辽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开设地方性法规专栏,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将通辽市颁布实施的11部地方性法规列入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内容,仅2022年就有2256家单位,79895人参加了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取得良好效果。三是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利用网站、微信、普法手机报等新媒体平台,以法条推送、新闻发布、现场宣讲解读等形式,提高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通辽市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通辽市司法局 供稿)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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