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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近20名回迁户无房回迁 补偿方案引争议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2015年,我们响应察右中旗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察右中旗房屋征收办)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号召,按要求搬出居住了几辈人住的平房。按照补偿协议,我们被分到了福和佳地小区。谁知楼房盖好后,本应属于我们的回迁房被建筑方——察右中旗福和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卖了。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合理解决。近日,察右中旗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原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提出了解决方案,但是这个方案我们不愿意接受。”近日,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的多名回迁户向记者反映。

本应该属于回迁户的房子被开发商卖了

2月23日,记者来到科布尔镇,回迁户刘培明拿出了2015年6月22日及2018年8月13日,他与察右中旗房屋征收办及福和佳地房地产公司签订的三方房屋征收与补偿合同,向记者介绍,2015年察右中旗房屋征收办对他所住的平房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根据征拆政策,他分到了福和佳地小区的楼房及车库。按房屋征收补偿合同,楼房每平方米1800元,车库每平方米2800元。2016年,福和佳地小区建好并开始陆续安置回迁户,于是刘培明到察右中旗房屋征收办要房,希望早日住进回迁房,但房子一直没拿到。2018年8月13日,察右中旗房屋征收办、福和佳地房地产公司及刘培明又签订了一份三方房屋征收与补偿合同,此次刘培明发现,合同条款没有变化,只是两份合同约定的,如果晚交房违约金由每月按房子评估价的2%变成了2‰,为了住进回迁楼房,刘培明也没有计较,就在合同上签了字。到2020年,福和佳地最后一次分房,刘培明依然没有分到房。刘培明告诉记者,本应该分给他的房子被开发商卖了。与刘培明的情况一样,有近20户签订合同的回迁户没有拿到房子。刘培明说,这些人里最可怜的是杨秀莲,她的平房2015年被拆,直到2021年去世也没能住进回迁房。

“2月初,察右中旗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提出了解决方案,就是按当年平房的评估价,按每平方米1600元补偿给没有拿到房子的回迁户。这种解决方案回迁户当然不愿意,因为现在福和佳地的房子已经卖到2000多元一平方米,车库每平方米3500元。如果按照每平方米1600元补偿,我们根本就买不到房子。”回迁户们对记者说。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回迁户中虽然有几户在解决“协议”上签了字,但心底也很不愿意,之所以在协议上签字,是因为他们实在是耗不起了。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察右中旗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主任张海宽对记者说,他们正在解决此事。

按照拆迁时的价格补偿,回迁户们不满意。

[责任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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