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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 临河交警出新招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出行维系社会繁荣稳定。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为市民朋友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环保等特点,为市民朋友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常常痛心的看到,由于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的伤亡,正在极大的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此,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临河大队再出新招,在辖区范围内加大力度整治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行为。

9月8日,临河交警全警动员,集中警力严查、严控、严纠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头盔及电动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其它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大喇叭全天候进行语音播放宣传提示。行动中,民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本着“突出提醒纠正,教育警告在先,创新整治措施”的原则,对现场发现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现场学习、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加朋友圈点赞、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方式进行现场教育。

一、对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滞留车辆进行现场教育,首次警告后放行;

二、对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二次被查处的,参加交通安全法规现场学习或者参加志愿劝导、发放文明驾驶宣传资料、发朋友圈“积赞免罚”活动等措施后放行;

三、对电动车自行车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按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依法处罚后放行;

四、对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督促其按照机动车类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告知书》后放行;

五、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二次违法被查处的,按照机动车类交通违法依法处理;

整治行动首日,临河交警对400余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了警告提醒,大多数电动车驾乘人员都是第一次被查,民警对其进行了警告及详细的宣传教育后放行,并告知其今后如再次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被交警查到,将会面临的处罚及后果,民警提醒其尽快购买并佩戴安全头盔。

此次整治行动的开展,临河大队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坚持人人都是宣传员,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开展宣传引导、路面劝导活动,不断提高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和遵章守法意识,通过集中曝光电动车违法典型案例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广大骑行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刘子菁)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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