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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东方花园三期:开发商失联,住不上房该谁来管?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近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刊发《察右中旗东方花园三期:回迁户住不上房 施工方拿不上钱》,对购房者、回迁户住不上房,施工方拿不到工程款一事进行了报道。报道后,又有东方花园三期购房者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反映,眼看天气一天天转冷,但东方花园三期并未见有人施工,难道这个半拉子工程没人管了?

8月26日,记者来到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东方花园三期,发现这里一个工人也没有。记者通过察右中旗县委宣传部联系到了察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察右中旗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察右中旗住建局副局长李春及代表该局在东方花园工程项目完善协议上签字的张鹏飞来到县委宣传部。对于记者提出为何察右中旗住建局不再执行东方花园工程项目完善协议的问题,张鹏飞说,东方花园三期开发商童学清失联后,政府为了回迁户早日住上房,与施工方内蒙古明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冬冬签订了东方花园工程项目完善协议。购房者买了房住不进去,属于社会层面的事,不属于政府管。为了回迁户,政府(住建局)代管了东方花园三期这个项目,代管后,陆续给王冬冬拨了145万元的施工款,这145万元也是让王冬冬完成后期住宅楼(D2号楼)建设,对于协议中顶给王冬冬的11套楼,因为住建局是代管单位,无权直接划拨这11套楼。后经与开发商童学清的妻子联系,童学清的妻子让王冬冬再次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就是开发商把11套楼划给王冬冬后,王冬冬必须完善后续工程,完工后再支付剩余工程款。因为王冬冬不签订这个补充协议,开发商就不给王冬冬划11套楼的手续,后续工程也就无法继续。采访时,张鹏飞给记者看了开发商要让王冬冬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除了准备给王冬冬划拨楼房的空表外,还要求王冬冬必须保证在某某时间前按照施工合同(开发商与王冬冬最早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相关施工材料。剩余工程款按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进行结算……

记者找到了施工方王冬冬,他向记者介绍,2020年底,开发商童学清失联,没几个月,东方花园三期多套楼房被查封,这其中也包括童学清卖出去和顶给他的楼房。东方花园三期被政府代管后,他已经把与开发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备案到住建局,合同上何时交工何时付款已经很完善,那就是主体完工后付50%的工程款,待房屋验收合格后付剩余50%的工程款。后来,住建局代管了东方花园三期项目,并与他签订了东方花园工程项目完善协议,如果按协议执行,楼早就建完了,回迁户和购房者也早就住进去了。可是,察右中旗住建局在完善协议签订半年后,还让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在某某时间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相关施工材料。剩余工程款按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进行结算”的条款,王冬冬认为这是开发商及住建局在合伙套路他,如果签订了这份补充协议,D1号楼商业楼、D2号楼住宅楼的活儿他都得干完才能拿到钱,但东方花园工程项目完善协议中只让完善D2号楼的工程。也就是他把D2号楼完善后,开发商和住建局会以他没有按施工合同完成D1号楼的工程为由,不给他D2号楼的施工款。

[责任编辑: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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