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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套牌频繁上路 没能逃脱巴彦淖尔交警“火眼金睛”

近日,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接群众报警,称自己的车在没有上路的情况下多次被朋友在临河城区不同区域“偶遇”。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迅速组织警力在辖区进行稽查布控。民警通过稽查布控系统发现,该套牌车近日多次在临河区利民街、乌拉特大街及周边区域行驶。通过大数据平台,民警对该车进行追形索影,实时关注。

7月1日上午,民警注意到该车在上午9时3分出现在乌拉特大街附近,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安全警卫大队部署警力第一时间前往该区域,经过近1个小时的细致搜寻,终于发现该车。通过对车辆外形特征进行深度分析后,民警发现车牌号蒙LXXX29的黑色轿车正是群众举报的涉嫌套牌车辆。民警迅速出击在金川大道与解放街路口将该车成功拦截。经调查,该车驾驶员谷某(男,56岁,持有C1驾驶证),车辆悬挂的蒙LXXX29的车牌号码为假牌,经过对车辆VIN码的详细比对,确认该车原本为银灰色,因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为了上路行驶,便伪造了车辆号牌和行驶证,企图蒙混过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5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变造、伪造号牌或者故意遮挡号牌的车辆通过卡口时,系统会将过车数据与车辆号牌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当信息比对不符时,平台会产生预警提示,提醒执勤民警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查处,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谢磊)

[责任编辑:王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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