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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

宠物可以给我们陪伴,但切莫因您的放纵,给他人带来不便。6月21日,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兵分多路,深入乌兰浩特中心公园、市政府广场、北山公园广场、五一广场、五一早市、新开街早市、洮儿河公园等地,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治理。该项工作是乌兰浩特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民生实事市容环境品质提升行动中的重要一项,整治工作将在城市建成区常态化开展。

据执法人员介绍,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整治内容包括未按规定进行养犬登记、注射疫苗;携犬出行无人牵领、未主动避让他人、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及设有禁止动物进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虐待、遗弃犬只等行为。目前,发现不文明养犬现象,执法人员以劝诫为主,但拒不改正的,将面临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文明城市,靠你我共同维护。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城市建成区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妨碍他人生活。(记者 张伟男)

[责任编辑:任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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