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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妇联两家共商共议救助帮扶困难妇女,全力维护妇女权益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6月17日上午,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乌拉特后旗妇女联合会召开座谈会,共同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目标,就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妇女多元司法救助等工作达成共识,还就各自开展的妇女救助工作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座谈会由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仲海燕主持,旗妇联副主席孙娜出席座谈会,旗妇联工作人员孙卓鸿、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晶、副主任李海娥及控申部门干警一同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仲海燕同志介绍了近年来该院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就推动“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表示要与旗妇联协同发力,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开展多元化救助,真正将帮扶工作做到实处。

旗妇联副主席孙娜同志在会上介绍了全旗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就双方建立联动机制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

二是要建立法治宣传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提升妇女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意识;

三是要建立多元联动机制,借助各方面力量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会上,两家共商共议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就常态化开展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不断形成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多元帮扶合力,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长效机制,双方表示将共同发力,持续做实做好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既做到有效解决妇女的生活困难,又让他们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温暖,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

会后两家联合签发了《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乌拉特后旗妇女联合会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方案》和《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乌拉特后旗妇女联合会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筛查移送办法》。

下一步,乌后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以检察力量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体现检察温度,同时积极承担社会稳定职责,化解矛盾纠纷,为平安乌拉特后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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