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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各地交管部门开展学生驾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为全面强化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构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6月14日至17日,巴彦淖尔市各地交管部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小学校“护校安园”工作部署,开展中小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集中整治“护航行动”,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临河交管大队联合临河区教育局开展集中整治学生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护航行动”。查处过程中,如有发现学生违规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第一次对该学生提出口头警告同时宣传引导,并记录在册,同时抄送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通报至学校;出现第二次违规违法骑行(驾驶)行为,由学校要求学生写保证书,并联系家长确认签字更换合规合法电动车及头盔,实行三方联动管控。

磴口县大队在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开展学生驾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本辖区学生驾驶电动车交通违法多发时段、路段,集中优势警力开展整治行动。以宣传教育、劝导纠正、警示曝光为主,处罚为辅,多措并举、以点促面,务求取得突出战果,形成强大声势。

杭锦后旗大队联合杭锦后旗教育局在奋斗中学、陕坝中学门前路段开展了学生驾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根据校园周边道路进行了详细的摸排走访,通过交规普及、通报班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劝导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教育和监管,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道路环境。

乌前旗大队在全旗校园及周边重点路段开展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大队民警结合“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通过设置临时执勤点的方式在学校周边路口路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向学生面对面讲解未达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勤民警手把手教授学生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

五原县大队组织警力在校园周边、学生家长必经路口路段,对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在学校门前,执勤民警向过往接送学生的家长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家长及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号召家长要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做好学生交通安全防护工作。

本次行动,各大队共出动警力120人次,共纠正学生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面对面教育人数1500余人,有效遏制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下一步,巴彦淖尔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执法整治、曝光通报和督导检查力度,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共同将学生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护航行动”做深做实,从源头上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何田)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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