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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彰显城市文明——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部门全力推进“创城”

当前,鄂尔多斯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文明典范城市是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更具含金量、更具影响力的城市品牌。

文明交通不仅能够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而且是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的重要体现。

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部门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以“减量控大”工作为抓手,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

精准开展专项整治   打造畅通出行环境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全警动员、合成作战,突出城市交通堵点乱点,对扰乱交通秩序、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促进广大群众养成遵规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在全社会营造警民携手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开展集中夜查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全市部署开展多次大规模集中夜查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其中,3月25日开展的“平安一号”集中夜查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出动警力1000余名,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78起。期间,各交管大队以打击酒驾行动为抓手,优化调整勤务部署,将机关警力下沉一线,以午后和夜晚为重点,在重点道路周边,科学设点,流动巡查,严密管控,精确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并且,组建执法小分队深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道路,严查严处超员、超速、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零容忍、无特殊”贯彻始终。

——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市各地加大对行人乱穿马路、不走斑马线、攀越交通护栏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行动期间,康巴什大队结合辖区特点创新推出“30 30 30”电动自行车管理模式( 第一个“30”是站岗30分钟: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被交管部门查获后,服从路口执勤交警安排,协助执勤交警共同管理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间为30分钟; 第二个“30”是微信朋友圈点赞30个: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被交管部门查获后,微信朋友圈发布规定内容,点赞数量达到30个,经执勤交警现场警告教育后予以放行; 第三个“30”是30种违法行为:交通参与者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30种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取证上传到”多多评·码上生活”平台,并扣除相应品德积分。),以创新的管理方式体现交管柔性执法,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3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5月1日至日前,全市共查处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15127起,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佩戴头盔5385起。

——开展违法停车严查整治行动。全市各地加大对市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机动车乱停乱放管控力度,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面摸排治理清拖“僵尸”车辆,确保市区主干道无违法停车现象。在整治期间,准格尔旗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在非禁停、非拥堵路段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十分钟违停免罚”措施,既可以满足群众“有急事,就停一会儿”的需求,又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避免交通拥堵。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打造安全出行环境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全市开展交通设施全面巡查维护工作。对交通设施的修整维护,能够进一步减缓城区交通拥堵,保证车辆顺畅通行。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和事故预防工作提供坚实的硬件保障。全市各地交管大队对辖区交通标志标牌、交通信号灯、路面标线图标、道路安全警示设施、非现场处罚系统、高清摄像设备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无死角的排查,修复受损无效的交通设施,整改不合理设施,整合多余低效设施,提高交通设施工作效能。在开展交通设施工作状态安全大检查的同时,对交通设施工作效能水平进行评估,淘汰一批工作效能较低、技术水平落后的交通设施,学习引进先进交通组织管理方式,提升辖区交通管理水平。

——康巴什区大队巡查维护共更换安全岛岛头21个,维修信号灯机柜52处,更换井盖18处,维修信号灯56处,信号灯配时优化23处。

——伊金霍洛旗大队施划创意斑马标线3000平米,更换防撞桶150个,翻新安全岛86平米,维护地磁感应控制68处,维修交通信号机信号灯45个路口,更换维修交通标志380块,施划便民停车泊位2700个。

——鄂托克旗大队联合相关部门更新路面标线3000平米,更新增加标示标牌16块,指路牌5块。

——达拉特旗大队施划标线6000多平方米,安装标志标牌130余块,安装交通信号灯8套,维修红绿灯54处,调整红绿灯配时110余次,路口整体通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提升宣传教育影响力   营造文明出行环境

围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涉及公安交管工作重点内容,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最大限度营造文明交通的宣传氛围和环境,最大程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制作文明交通宣传品。全市各地交管部门广泛运用宣传品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市区主干道大型交通诱导屏、显示屏上持续展播文明交通宣传内容;在人流量车流量大的点段悬挂宣传条幅,在车管所等窗口部门、宣传阵地、执法站等张贴宣传挂图海报,在传统节日、市集活动等节点开展现场宣传、分发宣传折页等。

——持续开展曝光活动。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车窗抛物、乱停乱放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随意横过道路、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各大队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媒体进行曝光。乌审旗大队还在全旗组织开展“机动车违停”曝光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强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

——加强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各地交管部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快递员、外卖送餐人员、驾校学员、“两个教育”培训班驾驶人开展劝导活动,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王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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