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内蒙古创新出台职称评定标准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今年内蒙古创新出台职称评定标准,通过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合理下放审批权、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据了解,今后我区职称评定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将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教案、病历等与论文同等对待。申报初级、中级卫生系列中医药类别蒙医、蒙药专业职称实行以考代评,高级实行考评结合。

此外,我区向所有公办高等院校下放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向各盟市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由相关行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对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等条件限制。将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范围扩大到农牧业、乌兰牧骑等专业领域,评审权限下放盟市,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今年我区职称评定向非公有制人才、疫情防控一线人才等倾斜。对非公有制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实行单独设组评审,将技术创新、创新成果等纳入主要评价指标。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可享受申报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提前申报或免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政策。(记者  梅刚)

[责任编辑:张彬]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