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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盛业服装批发市场一商户遭遇断电催交物业费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  5月10日,呼和浩特市盛业服装批发市场的商户郭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自己的门脸房明明交了电费,但却被物业断电4天了,营业受到影响。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郭女士的门脸房,她在底楼开了一家洗化店,由于停电,店内光线昏暗,郭女士只能用几个小的充电灯照明。郭女士说,没有电特别影响生意,顾客进店后不方便挑选,进店顾客明显减少,而店铺之所以被断电是因为她没有交齐物业费。

“物业费出现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但以停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我认为不合理也不合法。”郭女士拿出一份缴费通知单说,她没交物业费,是因为她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表示质疑,4月初,物业向她下达了缴费通知单,要求她在4月10日前缴纳7.7万余元的综合服务管理费,这些费用中包含了房租。随后,郭女士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新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她承租门脸房的所有权,早在去年就被法院裁定转移至另一家公司所有。因此,郭女士认为,她不应该把房租交给物业公司。5月6日,她因迟迟未交费被物业断电。

记者就此事来到内蒙古盛业物联商业有限公司。商管部张经理解释,郭女士承租门脸房的所有权正走法律程序,经协商,物业只要求她交纳一年2.5万元的物业费,不收取房租。张经理拿出物业公司去年11月与郭女士签订的租赁确认单说,合同上明确写明了物业费的收费标准,郭女士在合同上签字,对收费标准是认可的,按照约定,商户在承租后要一次性交清一年的物业费,但是郭女士迟迟未交齐,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对郭女士的店铺采取了断电措施,对此事,他们将继续与郭女士进行协商。

5月11日一早,郭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5月10日晚,物业公司给我的门脸房供上电了,感谢北方新报正北方网的关注,关于物业费,她将继续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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