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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进楼、进家充电不安全 市民需注意

 “前几天,我们小区有一户居民家着火了,起因是他们在家给电动车充电。”4月13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0474—8324844,讲述室内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的事故。

据王先生介绍,他所在的小区是集宁区桥东街道电业社区的一栋单体楼。4月11日凌晨3点,一户居民因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引发了电瓶爆炸、失火。虽然经过及时处理扑灭了火情,也没有人员伤亡,但是邻居们对此事依旧是心有余悸。

“电动车进楼、进家充电太不安全了,希望电动车车主都能够注意一下,既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楼内其他居民的安全。”王先生说。

记者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部分小区走访调查时了解到,市民们对电动车不进楼、不进家的行为都比较赞同,但是由于多数小区内不具备户外充电的条件以及车棚建设、管理不健全等问题,大家不得不想办法将电动车推到家中或楼道内充电。

家住集宁区桥西阳光华城小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住在电梯楼内,由于在小区院内没有给电动车充电的地方,她只能白天的时候将车子推回家中充电。

“我也知道在家给电动车充电不安全,可是没有办法啊。这不,为了防止夜间人睡着后不能及时发现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就只能是白天充电,时时刻刻盯着些。”刘女士说。

刘女士表示,她每天都会在电视、手机等电子设备上看到关于电动车入户充电引发火灾的新闻,但是由于小区设施跟不上,大家唯一的办法也只有小心一点在家中充电。

“市民对于电动车的需求还是很大的,因为电动车是很方便的代步工具。我们只能是自己时常查看电瓶有没有老化,有问题就及时更换电瓶,充电时再小心一点。”刘女士说。

在走访中,桥西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辖区个别小区内虽设有车棚供居民存放电动车,多数居民却为了图方便,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这些行为在影响环境整洁的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些现象,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张贴了通知,并进行了清理。

“我们希望通过劝导教育的方式,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改善辖区的环境,维护辖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桥西街道工作人员说。

针对电动车进楼、进家充电的问题,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2021年8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明确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当执法人员初次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时,会要求单位和个人立即改正,并在《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上签字。如果复查时,相关单位和个人没有改正,那么就会触发处罚机制。”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徐楠)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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