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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林:金桥河套银行“签字画押”的缓息申请书哪来的?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  4月12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对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的张爱林女士在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河套银行)贷了一笔款,还完款1个月后,银行以还有未还款为由将她拉入个人征信黑名单一事进行了报道。在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反映问题时,张爱林出示了一份她没有经手但有“张爱林”的“签字”及“指纹”的缓息申请书。

2020年,张爱林通过打印银行流水,知道自己及董三素被金桥河套银行拉入个人征信黑名单后,她及董三素就到相关部门投诉,但此事一直没有解决。2022年3月底,张爱林再次来到金桥河套银行进行调解。此时,银行工作人员给张爱林拿出一份电脑打印的缓息申请书:“本人张爱林,由董三素提供抵押物,向贵行申请贷款40万元,该笔资金由我们贰人共同经营洗化用品使用,最后到期日期2018年8月16日,现因经营不善导致经济困难,且董三素身患重病,难以承担该笔贷款罚息及复利。现能够归还贷款本息447760元(包含诉讼费3973元),申请暂缓收取剩余罚息及复利共44692.2元。”申请人一栏有张爱林的“签字”及“指纹”,申请日期为2019年11月21日(与张爱林还清贷款及利息后,金桥河套银行开具注销证明的日期相同)。

“自从法院在2019年10月8日下达调解书我还完款后,就再也没去过金桥河套银行,更没有给银行签过字按过手印。银行说当时我签过缓息申请书,还有部分利息没有还,所以才把我和董三素拉入黑名单。我当然不能接受,现场我就让银行拿出视频资料以证明我当日是否来过银行或对缓息申请书上的指纹进行鉴定。银行的工作人员对我的要求都没有正面答复。”张爱林对记者说。此外,张爱林还向记者提供了证据以证明银行造假,那就是2020年4月份,她知道自己被拉黑后,就到金桥河套银行柜台询问过自己为什么被拉黑,银行工作人员给她打印了一份信贷交易信息明细表,这份明细表上注明至2020年3月31日,虽然还款余额显示为“0”,但本月应还款一栏却显示为42503元。“如果说,缓息证明真是我写的,那数目也应该是42503元,而不是44692.2元。银行作为金融单位,不会连基本的数字都会搞错吧!”张爱林说。

3月30日,记者来到金桥河套银行把这份缓息申请书提交给了银行相关负责人,并把张爱林的疑问转达给相关负责人,希望银行在调查清楚后给记者回复。直到现在,金桥河套银行也没有给出这份缓息申请书到底是谁写的证据。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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