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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司法局推出系列动态举措 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进程建设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司法局一直把“优化营商环境”列入每年履职的“关键词”,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政务效能,营造宽松环境,夯实制度保障以“四不”助推打造“重商、亲商、兴商、安商”发展氛围,以营商环境的“源头活水”激活高质量发展的“一池春水”。

一是宣传教育不断档。坚持将营造法治氛围和优化营商环境两手抓、两促进。将民法典及其他涉及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以“法律六进”为依托,组织法律服务宣讲团赴企业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拓展“送法进企”深度,积极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二是坚定履职不松懈。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力度和温度相结合,刚柔并济,事半功倍。推进行政执法“清单式”服务,梳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宽松发展环境。召开专题培训会,对“三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再推进,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与监督、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践行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避免执法监管简单粗暴,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优化服务不停歇。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服务往往是留人留才留财的关键。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等职能,将普法宣讲与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律维权等服务结合起来,为辖区企业、经营户开展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备案审查不放松。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定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截至目前,以完全清理2021年以前与改革创新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稳定有效。

法治化营商环境,“优”无止境。梳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线,可清晰看到兴和县司法局始终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优势,聚焦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打出履职系列组合拳,彰显了司法行政担当,促进“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见成效,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杨智超)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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