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破获一起涉企诈骗案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安心发展经营,是公安机关应尽的职责。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企诈骗案件,在为受害企业品牌挽回损失的同时,也为企业发展和营造巴彦淖尔市良好营商环境做出了贡献。

2021年11月份,临河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蒋某某等200余人的报案称:临河区某衣柜经销部经营者刘某、王某,以销售名牌产品的名义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骗取客户资金。临河分局于2021年11月份对此案立案侦查。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于2014登记成立某衣柜经销部,并与某品牌企业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经销该企业生产的橱柜、衣柜、木门等产品。在刘某、王某苦心经营下,产品销售额不断上升,两人的腰包渐渐地鼓了起来,但同时二人的贪腐心理也在不断攀升,开销大手大脚,最终负债累累。此时二人打起了客户的主意。从2021年三、四月份开始,刘王二人利用经营多年的声誉与巴彦淖尔市200余人签订了“购货协议”,收取客户资金共计300余万元,并承诺在60天内付货。但在收取客户资金后,王、刘二人并未给客户订货,而是将资金全部填补了自己的亏空。

在此案的侦查过程中,临河分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对此案进行研判分析,现已证实王、刘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销售名牌产品的名义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骗取客户资金的行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目前,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归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单超 刘志忠)

[责任编辑:周婷]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