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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门牌号缺牌断码谁来管?

门牌号虽然只是小小的一个牌子,却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象征。门牌号如果缺牌断码,必然会给市民生活带来一些不便。连日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区走访调查发现,本应给人们带来方便的门牌号、楼房号、单元号,如今却成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中山路缺牌断码

回民区中山路一直被称为呼和浩特市商业第一街,维多利、民族、天元、王府井、海亮等众多商厦云集于此,一年四季人流涌动。因此,中山路也一直是呼和浩特市管理最严格的一条街。几天前,记者在中山西路路南先由西向东寻找门牌号,经过一番认真仔细的查找,首先在青城公园北门东侧的一家店铺门口看到了一块蓝色门牌,门牌上写有鲜明的大字“中山西路22-1”号,再往东的3家店铺门牌号分别为中山西路22-2、中山西路22-3、中山西路22-4。原来,这4家店铺共享22号这个门牌。记者继续向东寻找,却始终没有找到23、24、25、26或者21、20、19、18等能够与22号相连接的号码。

随后,记者又掉头在中山西路路北由东向西寻找,一直走到中山西路最西头,只在假日酒店门口发现了“中山西路33”号门牌,这个黄色门牌比路南的蓝色门牌大了很多。

中山西路“古董级别”的22号门牌

当日,记者又先后在新华大街、通道路、锡林郭勒路、呼伦贝尔路、鄂尔多斯大街等路段进行了一番寻找,发现这些路段上偶尔会有一个门牌号,而且各个门牌号的号码没有连续性。多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市民表示,现在能看到的这些零星的门牌号,大多是许多年前安装的,近年来好像就没人管了。门牌号大量断码缺失,如今这些零星残留的门牌已成为“古董级别”。

城区里大多地方没有门牌号

老城区这些零星残留下来的门牌,至少能证明这里曾经安装过门牌号。 记者又走进赛罕区、新城区、金川开发区和如意开发区的大街小巷,发现很多单位都没有门牌号。

采访中,许多市民均表示,经常面临无法说清自己所在单位或者住处具体地点的尴尬。因为没有门牌号,呼和浩特市一些临街商铺在标注地址时,也只能用“某某路中段”、“某某北侧100米左转再右转”等比较模糊的表述。一位李姓市民说:“以前没感觉到一块小小的门牌号对一个城市有多大作用,后来因为经常有人来找我,或者收发一些邮件什么的,才感觉到没有门牌号还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市民一旦遇到意外或紧急情况,通常会拨打110求救。这样的求救往往十万火急,分秒之差关乎人命。多位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呼和浩特市门牌号的混乱状态也深表无奈。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经常有市民遇到紧急情况拨打110求救,可是因为没有具体门牌号,报警人越着急,越是说不清楚准确地点。

不仅是公安民警,120急救中心在急救过程中,因为急救地点没有门牌号或是门牌号混乱,也没少跑冤枉路。因此带来的人力和物力上的浪费尚在其次,关键是这种情况有时会延误抢救时间,危及病人生命。正因如此,消防、120、公安部门近年来曾多次通过媒体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整顿门牌号。

很多小区楼房号单元号缺失

采访中记者发现,呼和浩特市绝大多数居民小区门口都没有门牌号,有的居民小区由于缺乏有效管理,连个名称都没有,还有的居民小区名称重复。一位送餐小哥告诉记者,很多小区不仅楼房没有标注明显的序列号,连单元号也没有,经常进了小区之后急得团团转。

电科院小区的楼房没有单元号

记者在锡林南路采访时看到,有一处旧小区大门口不仅没有门牌号,连小区名字也没有,小区内多栋楼房既没有标注楼房号,也没有标注单元号。记者询问了好几个人才得知,该小区叫电科院小区,有些居民也称其为电力小区。由于不远处还有个叫电力家园的小区,致使很多不熟悉情况的人经常走错小区。

记者连日来走访了多个居民小区,发现很多小区不仅寻找楼房号困难,而且许多栋楼没有标注单元号。一位快递小哥说:“有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了楼房号,却又找不到哪个单元了。为了下次不耽误时间,我们找到没有标注单元号的楼房后,经常自己用记号笔在墙上胡乱涂上个单元号。”

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在一小区内安装的单元号牌

对于小区楼房号和单元号缺失混乱的情况,有商家还看到了商机。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就专门制做了一批蓝色单元号牌,安装在一些小区所有楼房的单元门口。每块蓝色单元号牌上不仅标注了单元号,还注明了楼房号。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的这一做法,受到很多居民和送餐小哥的称赞。

应该像管理车牌号一样严管门牌号

其实,早在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对门牌号的管理已经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范。该办法有几条规定如下:

第3条:门牌、楼牌的设置,必须以地名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地名为依据,符合规划,编排合理,整齐美观,方便群众,便于管理。

第5条:门牌、楼牌应按统一规格、式样和材料制作。(一)门牌、楼牌均采用仿宋体字,少数民族聚居比较集中的地区,必须用蒙汉两种文字。(二)门牌分大小两种,均为长方形,红底白字白边。

第7条:规划新建区内的新建房屋,参照规划方案编号,在空地或待拆迁的旧房地段,酌留空号备用,待新房建成后补编,规划新建区以外的街路巷或规划新建区范围内旧房翻新、扩建或改建的,沿用原号。

第16条:门牌、楼牌是公益设施,受法律保护。除主管部门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移动。损坏门牌、楼牌的,要负责赔偿。私自设置、变更、移动、毁坏、盗窃门牌、楼牌号,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2月16日,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律师米奇在接受记者釆访时表示,《内蒙古自治区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虽然对门牌管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范,但总体看来缺乏刚性,应该像管理车牌号那样严管门牌号,如果某一个单位或商铺没有门牌号,就好比没有车牌号的汽车上了路,负责管理门牌号的部门就应该像交警执法那样进行严格管理,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门牌号混乱的现象。(文·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弓长)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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