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呼和浩特新闻 > 正文

驱车将大量烟花爆竹运往老家途中 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拘

驱车将大量烟花爆竹运往老家途中 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拘

警方:切忌自行处置 最好就近交相关部门

不久前,玉泉区公安分局小黑河派出所接到应急管理部门的报案,他们发现有人在运输鞭炮,查获了一辆拉满烟花爆竹的依维柯汽车。

小黑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问询该车辆驾驶人宋某得知,车上拉载的烟花爆竹总价值超过2000元,是其去年在一家炮厂打零工时作为工资顶账的。宋某称,顶账回来的烟花爆竹一直放在家里,本打算今年春节送给亲朋好友燃放,没想到我市出台“禁燃令”,于是把这些烟花爆竹搬上车打算退回炮厂,可是赶到炮厂才发现已经关门并被贴上了封条。自知用烟花爆竹换回工钱无望,又不忍心把烟花爆竹丢掉,宋某思来想去决定运回农村老家,在运输的过程中被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查获。最终,烟花爆竹被现场查扣并交由玉泉区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5日。

在对案件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宋某本意是遵守“禁燃令”,在持有烟花爆竹的情况下没有非法售卖或者燃放。但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对自身安全的不重视,导致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那么,对于已经持有的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理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不少人会将烟花爆竹存储起来,想着待“禁燃令”规定的时间过后再燃放;还有人会将烟花爆竹浸水后丢弃。这些做法是否安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表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在没有相关资质的非专业情况下运输鞭炮是一件极危险的事情,将其存放家中同样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遇到明火、高温都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而浸水后随意丢弃也存在安全隐患。警方建议,最好的做法是第一时间选择就近的公安或应急管理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上缴。公安部门会对收缴来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销毁处理。(安 娜)

[责任编辑:孟捷]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