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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烟花爆竹的年更有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坚持禁止燃放鞭炮的规定外,全国有越来越多的城市陆续加入到这一队伍当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900多个城市实施了禁放、限放措施,而且数量还在持续增加。作为坚定的支持者和推动者,内蒙古也不例外,从首府呼和浩特到各盟市旗县区,都开始正式“禁放”。

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人们在烟花绚丽多姿的色彩和激动人心的鞭炮声中辞旧迎新,感受至美亲情,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当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传统习俗,与人们对洁净空气、干净环境、人身安全的需求发生矛盾时,我们该如何选择?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权衡利弊。公众渴望蓝天、渴望健康,理性的选择应该是以实际行动支持禁放。

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显著抬升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及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浓度,空气污染达到重度甚至严重污染级别。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每年也有不少例证。禁燃烟花爆竹,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政策选择。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可能会出现不和谐的声音。时下,有人感慨没了烟花爆竹就少了年味儿,有人甚至将其提到“文化流失”的高度,认为禁放烟花爆竹,是对传统年俗文化的严重打击。对此,我们抱以理解,但绝不能苟同。在历史潮流的冲刷中,所有的传统都要经历去糟粕、留精华的考验。当下,我们应该多发掘、养成新的民俗,接续传统、传承文化。

年俗文化有其产生的深刻时代背景,改变不是一纸命令就能实现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参与和支持。塑造新气象不只在于一时一地,不能停留于一言一行,严守禁放法规,共享美好生活,应该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节味儿”并不必然意味着漫天的硫磺味儿,“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烟花爆竹这个旧符,该下场了。(任国良)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