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内蒙古5家社会组织获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1月12日,民政部发布《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授予281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内蒙古5家社会组织入选,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内蒙古医药商会、包头银行业协会、呼伦贝尔市非诉纠纷调处中心。

据了解,此次评选是为了表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党的建设突出、自身建设过硬、发挥作用显著的先进社会组织。

近年来,在全区民政部门的积极引导下,我区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在规范市场秩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培养一批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记者  杨婷)

[责任编辑:张彬]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