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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

1月1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自治区老龄办主任许宏智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发改委二级巡视员李雪岩、自治区人社厅二级巡视员贺峰、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老龄办主任 许宏智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自治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下面,我介绍一下《规划》制定的有关情况。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老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十三五”老龄事业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我区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据“七普”数据显示,我区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475.72万人,占总人口的19.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增长速度快、地区差异大、工作任务重等特点,同时失能化、空巢化等问题交织出现。“十四五”期间,自治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而我区在养老保障、健康服务、友好环境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老龄事业发展的压力依然较大。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区老龄委认真履行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及时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出安排。自治区老龄办牵头起草了《规划》,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不断修改完善。2021年12月,《规划》以自治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立足自治区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紧跟时代要求。《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主线,推动老龄工作向积极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民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引导和推动我区老龄事业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二是积极主动应对。《规划》坚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强化政府在制定政策、落实政策、兜底保障、加强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注重将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同发展、将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

三是聚焦中心任务。《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等三大体系为重点,创新政策举措、细化目标任务,不断满足老年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四是注重统筹协调。应对人口老龄化是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我们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老龄委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要求将老龄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协同推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规划》的总体框架

《规划》主要包括规划背景、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规划背景部分,从5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自治区老龄事业取得的成就,从面临的挑战和有利的机遇两个方面分析了“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形势。

总体思路部分,提出“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主要任务部分,围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医养康养结合发展、拓展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老龄产业发展等9个方面27项具体内容进行布局,对每个领域进行了细化分工并列出了5个专栏项目。

保障措施部分,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壮大人才队伍、加强考评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规划》的主要指标任务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区老龄事业发展五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和12项具体指标,这些目标和指标均与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

(一)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十四五”时期,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转移接续更加顺畅。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适应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初步形成。

(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十四五”时期,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十四五”时期,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进一步发展,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

(四)老年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充分。“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全面发展,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持续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大老年人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力度。探索建立促进老年劳动力就业的法律保护、职业培训等相关支持政策,大力开展“银龄行动”计划。全区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五)老年友好型社会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十四五”时期,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逐步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不断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明显改善。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十四五”期间,每年创建30个左右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做好新时代的老龄工作是一项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事业,既是老年人的福祉所在,也让后来人有可期的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各项工作。也真诚希望大家都能参与进来,为推动全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贡献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我们知道,在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下一步自治区发改委如何立足职能职责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李雪岩:感谢您的提问。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基本国情。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重要章节,从战略的高度把经济社会发展与老龄事业发展统筹起来,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老龄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有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篇布局。我们牵头编制的《自治区“十四五”保障和改善公共服务规划》《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0)》,围绕老年人关切,聚焦重点、突破难点,统筹推动老龄化政策与经济政策有机衔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产业创新发展、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爱老的友好社会氛围,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均等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强化政策供给。我们坚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的目标导向,不断健全老龄事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牵头起草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已经印发实施,组织各盟市编制了《“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提高为老服务水平、构建老年友好社会、实现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通过城市政府和企业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增加普惠性养老床位有效供给。推动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自治区“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了由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自治区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重点任务清单》,提出9个方面48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老年人生活便利。将赤峰市、锡林浩特市、五原县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上报国家,探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经验。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完善硬件支撑。我委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不断改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条件。202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7亿元支持10个养老机构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418张。其中:支持公办养老机构1.5亿元、新增床位1450张;支持普惠养老机构1936万元、新增床位968张。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围绕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推动实现老龄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日报记者:我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转移接续更加顺畅。请问,下一步在规划实施中将从哪几个方面重点着力?

贺峰:这是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老年人比较关心的问题。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人社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十三五”期间,我们持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强化基金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待遇确定和合理调整机制,加快推动人社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全区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参保覆盖范围显著扩宽,保障能力大幅增强,待遇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这位记者刚才提到的“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转移接续更加顺畅”既是我们人社部门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提出的目标任务,更是“十四五”期间需要我区各级人社部门全面落实的核心工作。为此,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动我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现平稳衔接。落实国家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规范发展个人养老金等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区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奠定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提供更高的保障水平。二是推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扩面机制,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长效共享机制,精准对接应保未保人员,精准开展政策宣传,简化参保手续,便捷参保方式,全力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帮助缴费困难人员参保缴费,让更多人口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三是持续优化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提升工程,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线上一网办、线下一窗办”服务模式,持续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针对老年群体生活实际,在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的基础上,逐步总结积累经验,推动建立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两条腿”走路的长效机制,在社保制度、标准制定与社保信息化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使用习惯,既不断完善传统服务方式,也将对网上、掌上等智能化服务渠道进行适老化改造,探索实行特殊情况“上门办”“代理办”等服务,真正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社保经办服务。

内蒙古商报记者:“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如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高建华:“十四五”期间,我们按照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国家战略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准确把握我区人口发展趋势和老龄化规律,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设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力争到“十四五”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在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55%以上,每个旗县建有一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50%。其中,到2022年,要实现全区每个街道建成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以及到2022年底要求达到的具体指标,我们将今年确定为全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重点推进“四项工程”、开展“三项行动”、加强“四化建设”。

推进“四项工程”。一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确保年内完成24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62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任务(7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营),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工程,开展新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达标工作,落实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三是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构建以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中心、以乡镇敬老院为辐射、以互助幸福院为补充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化德县、兴安盟科右前旗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四是养老产业促进工程,出台《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呼包鄂乌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支持文件,指导呼和浩特市举办好首届呼和浩特养老博览会,推进自治区康复辅具及适老化产品示范服务中心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中心建设。

开展“三项行动”。一是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推进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移交管理办法》,联合开展“全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自治区“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联合人社厅、教育厅选择有养老护理专业的职业院校建立培训基地,实施好万人培训计划,加快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体系建设,举办第二届内蒙古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评选全区“最美护理员”,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薪酬待遇和职业荣誉感。

在推进“四项工程”和开展“三项行动”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各地养老服务走上“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轨道。支持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每个盟市至少培育1个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健全完善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区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和居家社区养老管理服务系统功能应用,依托各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全面准确采集、录入养老服务各项基础数据,为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规划》中提到要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请问,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落实?

许宏智:大家都知道,健康是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的重要基石,健康老龄化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围绕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自治区政府制发《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七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行动计划、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工作,推动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

二是优化资源布局。推动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内蒙古分中心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同质化、规范化治疗水平。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发展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服务机构。以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为载体,依托家庭医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延伸处方等服务。目前,全区4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或康复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老年人疫情防控纳入新冠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全力救治老年病患,稳妥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三是创新服务机制。探索实施了医养签约、医中办养、养中设医、居家医养等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将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将医养结合与医联体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相融合,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截止目前,全区医养结合机构127家,床位数达到2.76万张。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秉持“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有效对接新时代背景下老年人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一是关口前移抓好预防,加强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发挥中(蒙)医药在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和重大传染病的筛查干预和分类指导,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二是看病就医方便可及,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动更多的医疗机构能够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做实“互联网+医疗健康”,努力做到将服务送达到老年人周边、身边和床边。三是医养结合提升质量,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具体支持措施,强化服务标准和规范建设。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推动医疗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居家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

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发挥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规划》动态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全力推进我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内蒙古分社记者:我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如何?

蔡红宇:自治区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构建了“政府促动、部门联动、服务主动、社会齐动”试点运作机制。一是政府促动。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财政、医保以及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制度,加快推动实施。二是部门联动,强化分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服务主动,引入社会评估机构开展失能评估工作,明确失能评估流程、监督管理途径等流程,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社会齐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自治区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积极创新,大胆探索,2019年在满洲里市率先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乌海市于2020年启动实施。2021年,满洲里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13.63万人,享受待遇1227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1100万元;乌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39.71万人,享受待遇1337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89.67万元。呼和浩特市被列入国家第二批试点城市,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相继出台了实施方案和5个配套政策,惠及呼和浩特市233万参保人员。

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现了“政府惠民生,失能群众有保障,医养机构增效益”的多方共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一是保障范围上,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依申请并通过失能评估认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提高了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二是支付范围上,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费用,减轻失能家庭的经济负担。三是支付方式上,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情况,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拉动就业创业,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提升参保人员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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