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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业城市广场8户居民办房本时发现房产被查封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  “近日,我们在办理房本过程中发现,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我们在盛业城市广场购买的房产被法院查封了。查封期限为3年,本来能办房本了却办不成,我们很着急。”12月20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盛业城市广场的8户居民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反映。

20日上午,盛业城市广场的张女士拿着新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向记者介绍,2009年4月,她与开发商内蒙古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业房地产)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盛业城市广场2号楼的一处房产。2010年12月,盛业房地产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1年11月,张女士与盛业房地产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盛业房地产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领钥匙时还向盛业房地产支付了房屋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2012年,房子装修好后,张女士一家正式入住盛业城市广场。今年,听说小区能办理房本了,于是她把手续提交到新城区房地产项目遗留办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城区遗留办),但新城区遗留办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房产被新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所以办不了房本。张女士之后了解到,她所在的小区被法院查封的个人房产共8户。记者从张女士提供的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上了解到,因开发商盛业房地产与人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张女士等8户居民的房产受到牵连,被新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2021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1日,共3年。虽然张女士等8户居民向法院提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款收据,但未能提供履行付款义务的相关凭证(银行付款记录),所以张女士等8户居民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我们这8户居民购房时间都比较早,当年向盛业房地产打款的银行卡有的已经销户,有的已经记不起是在哪个银行打的款了。还有两户是从第一手购房者那里买的‘二手房’,所以提供不了打款记录。”张女士等几户被查封的居民告诉记者。

当日,记者联系了新城区遗留办负责盛世城市广场办理房本的一位工作人员,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法院在查封开发商房产时没有与开发商沟通,把属于居民的8户房产给查封了。被查封房产的居民把事情反映到新城区政府后,政府已经与法院进行了协调。就此事,遗留办已经与开发商取得了联系,让他们提供这8个人购房时的付款凭证,开发商说可以提供。但开发商说这8个购房者中有两三个人的付款凭证找不到了。下一步,先让开发商找到当年这些被查封房产的购房者的付款凭证,然后提交到法院解除查封。至于那两三户找不到付款凭证的查封户,只能是想其他的办法了。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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