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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今起启用新医保系统 网上申报办理医疗保险业务有变化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12月1日起,我市启用新医保系统网上申报办理医疗保险业务。

据介绍,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内容包括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特别注意,单位参保登记只针对单位新开立医保单位参保账户的业务。①选择险种时必须选择长期照护保险;②选择参保日期应对应单位申请开户的日期。

单位信息维护业务:特别注意,当前存在已注册的参保单位信息不全的情况,请参保单位在办理申报业务之前,先进行单位信息维护申报。

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特别注意,每年申报一次,2021年工资基数已在年初申报,本年度不做调整,无需申报。2022年度工资申报另行通知。

参保人员增加申报业务:特别注意,参保人员新增申报时请选择与员工增加月份相对应的参保日期。

参保人员减少申报业务:特别注意,参保人员减少申报时请选择与员工减少月份相对应的参保日期。

参保人员信息维护业务:特别注意,参保人员存在信息不全的情况,请参保单位于2022年6月前进行单位员工的信息维护申报。

单位核定征集业务:特别注意,单位申报人员增减变更并通过审核后,可在网厅提交结算生成缴费通知单。进入“单位核定征集”模块后,请先点击新增核定-预核定计算,预核定成功后,请务必先点击“下载清单”下载单位缴费明细,核对无误后点击“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并打印缴费通知单缴费。如果下载清单明细存在错误,请务必先找出错误问题,对应调整解决后,再点击“核定”等后续步骤。如果单位没有认真核对导致核定单错误,将会影响参保单位正常缴费,甚至影响参保人员医疗待遇。

由于医疗保险系统升级,呼和浩特市所属参保单位2021年10月、11月的人员变动、核定、征集等业务暂停办理,现需从2021年10月开始,逐月办理。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2021年12月31日截止,集中办理2021年10月的医保业务,其他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不可在此期间办理。其他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2021年9月未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2021年12月15日前,医保经办机构将逐个为参保单位生成2021年9月缴费通知单,请参保单位务必在12月20日前缴费,否则将产生滞纳金。单位通过网厅核定生成缴费通知单,12月20日之前生成的请在20日前缴费;20日之后生成的,请在2022年1月20日之前缴费。(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于亚军)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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