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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

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切实维护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据了解,专项救助期间,各盟市民政部门将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社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快速应急响应预案,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工作,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对流浪乞讨人员易出现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御寒物资、食物饮水等救助服务。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各盟市民政局和救助管理机构要落实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对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同时,要备足棉被、棉衣、棉鞋和食品等物资。要认真抓好流浪救助疫情防控工作,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贯穿落实到救助管理服务工作中。

同时,各盟市民政部门要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救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日常街面巡查和站内救助服务。注重调动民间信息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积极性,主动提供救助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及时提供救助线索。

另外,各盟市民政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扩大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记者 刘芳)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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