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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处交通监控和1处测速设备12月4日启用 14处监控设置位置适用10分钟违停免罚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我市现有57处道路交通监控和1处超速抓拍设备达到规范要求,决定于12月4日启用。

据了解,此次启用的57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将通过视频分析技术,对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抓拍。其中,适用10分钟违停免罚14处。

14处适用10分钟违停免罚的监控设施位置为:新城区气象局西路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东门路北、新城区万通路实验中学东河小区北门东向100米路南、新城区北马神庙街与元贞永街交会处西南角、新城区腾飞北路市政府东门南30米路西、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与地质局南街交会处西南角、赛罕区东影路南路与伊泰北巷交会处西北角、赛罕区如意南路发展酒店门口路东、赛罕区讨号板北巷讨号板小区北门东20米路北、赛罕区经二路金隅时代城西门南100米路西、赛罕区讨号板北路富恒国际小区南门东50米路南、回民区光明西街第二实验小学西100米南侧、回民区伊嘎拉达巷与大寺北街交会处东南角、回民区贝尔路北巷与贝尔路交会处东北角、玉泉区陶利西街与花语路交会十字路口北向南。

57处道路交通监控分别为:新城区16处,赛罕区21处,回民区13处,玉泉区7处。1处测速监控设备位于玉泉区209国道455公里+800米(北向南),458公里+100米(南向北),测速设备为固定测速。

据介绍,有7种情况不适用“10分钟违停免罚”。

1.当地交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禁止停车的区域、路段、时段;2. 城区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人行横道、禁停区、公交站、消防通道、交叉路口、医院门口、单位及小区出入口等法律法规禁止停车的区域;3. 一个季度内因违停被记录1次(不含)以上的;4. 在车行道内双排停放的;5.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6. 违法停车妨碍道路通行,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7. 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徐达明)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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