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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兴路派出所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自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富兴路派出所党支部始终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原则,在教育学习中紧跟步伐,着眼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在实践工作中强调从身边的小案件、小事情入手,用行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实现学习与实践相互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提高理论的目标,稳步提升民警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与热情。

2021年10月18日,辖区某商户张某报警称,其店内有位顾客买东西未付钱就走了,请求帮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据了解,一名中年男子在店内买了1700元的海鲜,由于当时店内人比较多,张某未查收微信付款信息,事后核对账目时发现该男子的1700元未支付成功,但此时该名顾客已离开商店多时,于是报警求助民警。民警了解现场情况后立即调取该店附近及沿路监控视频进行仔细排查,追踪其进入一小区内。随后民警在该小区进行走访排查,找到了该名顾客李先生,其表示当时是用手机微信付款,输完密码后没注意有没有成功,加之手上提满了刚买的海鲜着急回家做饭就没有留意,感到十分抱歉。在民警的协助下,李先生通过手机扫码对张某支付1700元。事后,民警对双方当事人粗心大意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均表态认错,商店老板对民警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2021年9月18日12时许,李女士到富兴路派出所报警称:其在怡和丽景小区门口不慎将车内的包掉出去被人捡走,包内有现金1万余元,请求民警帮助。值班民警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并帮助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李女士的包被一位捡废品的老人捡走,随后民警通过查看监控一路追踪至附近一小区,通过小区内走访,最终找到了那名捡废品的老人。民警与老人沟通后,老人主动归还了李女士的包,包内现金原封未动。拿到失而复得的包和现金,李女士激动不已,对民警这种真心实意为民办事的态度连连感谢。

2021年9月23日下午,李女士携一面印有“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锦旗来到富兴路派出所,感谢派出所民警及时帮助其找回丢失的1万元现金。

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走在执法为民的大道上,富兴路派出所全体民警还将继续以“件件是实事,事事都办实”为准则,放眼长远,脚踏实地,从每一次接处警、每一件小事做起,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

[责任编辑:王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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