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宁区团结路,市民临时停车
近日,记者从集宁交管大队了解到,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集宁城区“停车难”问题凸显,已成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积极缓解“停车难”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推出“10分钟违停免罚”便民措施。选择具备条件的道路,对停车在10分钟以内主动驶离的,免予处罚。
自9月24日起,集宁区已开始实施该措施。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关注“内蒙古交警服务号”;2.绑定车辆,点击打开“内蒙古交警服务号”,点击“服务中心”及“10分钟违停免罚”菜单,点击“绑定车辆按钮”后输入提示的内容;3.当及时看到“违停告知单”或者收到“您有一条新的违停抓拍记录”微信消息后,打开内蒙古交警服务号“10分钟违停免罚”菜单,点击车牌号,“拍照反馈”按钮,注意阅读《10分钟免罚须知》了解适用条件,准备驶离违停位置,并按要求拍照后上传;4.等待微信消息提示“申请结果”;5.当关注内蒙古交警服务号并且成功绑定车辆后,就会拥有“新违停抓拍记录”微信消息提醒的功能。取消关注,或者解绑车辆后,提醒功能失效。
得知此项便民措施,在集宁区解放大街开店的郭女士激动不已。郭女士告诉记者,日常上班,没有停车位是常有的事,有时急需进店为顾客取东西,车子却停不下。“有了此项便民措施,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停车,简直太方便了!”郭女士说。
尽管便民措施十分方便,但需要市民注意的是,“10分钟违停免罚”只是一项便民措施,并不意味着以后可以违法乱停,同样有限制条件。
以下7种情形不适用“10分钟违停免罚”:
(一)当地交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禁止停车的区域、路段、时段;
(二)城区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人行横道、禁停区、公交站、消防通道、交叉路口、医院门口、单位及小区出入口等法律法规禁止停车的区域;
(三)一个季度内因违停被记录1次(不含)以上的;
(四)在车行道内双排停放的;
(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六)违法停车妨碍道路通行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七)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因此,虽然有了“10分钟违停免罚”便民措施,但驾驶员朋友们还是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驶,车辆有序停放。(马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