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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四抓”措施提高办案质量

为全面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构建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评管理体系”的工作要求,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采取“四抓”措施积极提高办案质效, 确保精准发挥刑事检察监督职能。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自身能力。

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形式,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及变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意见的问题(二)》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强化干警法理知识、业务知识,使干警成为办案能手。

二、抓阅卷能力,精确证据审查。

认真细致地审查案卷材料,从证据收集的主体、程序、来源等方面入手,加强对证据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进行细致分析、比对。对证据存在瑕疵的,通过口头或书面沟通的方式提出补充、完善的建议,并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引导侦查取证,从取证的目标、任务、方式等方面规范执法,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证据的出现。

三、抓部门联动,精准打击犯罪。

加强与综合业务部门的联系,确保案卡填录准确,报表报送无误,线索移送及时,接访时释法说理热情耐心。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察委的配合,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证据标准,尤其要加强取证说理和侦查引导,确保补证质效,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典型案件和铁案。

四、抓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措施。

首先,通过部门会议开展案例讨论研析,就案件中遇到的新问题积极撰写信息、调研文章进行探析,以边办案边总结的模式和学习高检院典型案例的方式让干警在办案中成长,提高办案质量。其次,结合工作实际,查缺补漏,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以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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