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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鸣一声喇叭赔2万多元”值得反思

一位老人清早在路边散步时,因为突然受到一声汽车喇叭的惊吓而倒地身亡。家属认为按喇叭的司机存在重大过错,随即将其告上法庭,索赔34万余元。前不久,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认定本次交通事故的损失除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外,不足部分认定责任比例为驾驶员张某承担15%、谋道镇村建中心承担5%,三方共计赔偿15万余元,其中驾驶员张某赔偿2万多元。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担。(9月23日《工人日报》)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乱鸣笛带来的危害也日益明显。重庆市这起因在禁鸣区乱鸣笛致路人倒地而亡,司机被判赔偿2万多元的案例,值得广大驾驶人反思。该案例也为那些依旧在开车时乱鸣笛的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驾驶机动车鸣笛不能随心所欲,应当遵循遇到紧急情况、确有鸣笛需要时才鸣笛。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驾驶人动不动就鸣笛,起步鸣笛、堵车鸣笛、等红灯鸣笛等等,过于随意和频繁,甚至莫名其妙地突然鸣笛。如此乱鸣笛现象,一方面,会造成噪音污染,对周边民众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另一方面,将带来一些安全风险,刺耳的鸣笛声,可能对其他驾驶人造成刺激,或诱发路怒发生冲突,或对方也不甘示弱鸣笛,而突然的鸣笛声,也很容易惊吓到路人,进而引发意外事故。重庆这起乱鸣笛致路人倒地而亡事件,就是鲜活的反面教材。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乱鸣笛带来的危害也日益明显。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将治理机动车乱鸣笛提上了日程。据了解,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已经明确划定禁止鸣笛区域,而且正在不断扩大禁鸣区域的范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也就是说,乱鸣笛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长期以来,由于取证难等问题,交警部门对于违反禁止鸣笛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较少,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禁鸣规定,但因为没有落实相应处罚措施,这些规定并没有起到应有作用,甚至沦为一纸空文。重庆这起案例具有警示意义,也是一堂法治教育课。此案例为开车时乱鸣笛的驾驶人敲响了警钟,尽管乱鸣笛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侥幸逃避处罚,但一旦诱发意外事件,造成他人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广大驾驶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应依法依规鸣笛,不再禁鸣区乱鸣笛,从而避免意外事件和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损失。

乱鸣笛看似事小,实则危害不小。各地交警部门可以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加大对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消除驾驶人侥幸心理,让乱鸣笛处罚像闯红灯处罚一样成为常态,才能敦促广大驾驶员文明驾车,不敢再乱鸣笛。

作者:丁家发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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