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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双减”实施后,家长应该做什么?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刘思嘉 张司奇) “‘双减’落地后,孩子参加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少了,家长应该做些什么?如果还想给孩子报校外学科类培训,家长应该注意什么?能否给一些建议和提示?”市民刘女士近日致电《北方新报》新闻热线,咨询了上述问题。

对此,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曹轶明。曹轶明告诉记者:“‘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深受广大家长的称赞和支持,但也有不少家长由于过去长期依赖校外培训,如今孩子参加校外培训少了,课后服务多了,有些家长出现了新的焦虑,担心孩子学业成绩。”对此,曹轶明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要正确认识“双减”。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教导和陪伴,离不开家庭的熏陶。“双减”是减轻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减轻家庭过重的经济负担,并不是减轻减掉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没有了课外培训,家长应该更好地利用多出来的时间陪伴孩子,建立良好亲子关系,指导孩子合理利用好在家的时间,适度安排家务劳动,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锻炼,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确保充足睡眠。二是要主动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家校协同。“双减”减少了作业总量,减少了课外培训,但学习的基本任务没有减,基本标准并没有降。作为最了解孩子的人,家长们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与老师携手,加强对孩子的动态诊断,关注孩子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薄弱项和擅长项,家长应跟老师一起商量,如何针对自己孩子的性格特点扬长避短,提高孩子校内生活的效率和质量,共同为孩子成长助力。三是理性对待校外培训。要结合孩子实际需求,科学理性选择校外培训。

曹轶明表示,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无论为孩子选择哪种类型的培训机构,家长要注意五点:一是查阅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同时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二是查看培训内容是否与批准的办学内容相一致;三是查看任课教师姓名、学历、教师资格证、照片等公示内容,全面、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四是特别要注意维权,为孩子报名参加校外培训的过程中,家长们要与校外培训机构主动签订国家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效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五是慎重缴费,校外培训是预收费,国家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各位家长对以各种优惠方式吸引一次性缴纳3个月以上学费的,必须提高警惕。

同时,欢迎家长们主动监督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如发现违法违规办学、培训内容与审批办学内容不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在职教师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有偿补课等其他违规办学行为,均可拨打属地旗县区及上级教育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反映相关情况。

[责任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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