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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立并举 内蒙古综合施策降下校外培训“虚火”

内蒙古召开双减工作新闻发布会

9月18日下午,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下一步“双减”工作重点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占峰明确提出:“让广大家长朋友既要看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也要看到校内教育教学的新变化。”

今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两个月的时间,曾经繁荣一时的基础教育培训市场,迅速归于冷清。两个月的时间,暂停2772家学科类培训机构,依法取缔1032家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学科类培训机构。内蒙古明确提出“双减”工作新目标:实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一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

318次检查取缔1032家培训机构

据李占峰介绍,从今年暑期开始至8月底,内蒙古各地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摸排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超前超纲教学、组织学生竞赛等突出问题的机构依法依规全面开展排查,共开展执法检查318次。

截至9月14日,内蒙古共摸排审批(备案)学科类机构2772家,全部暂停培训业务,其中,休业、停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2323家,暂停整改及注销学科类培训机构449家。取缔证照不全学科类培训机构583家,无证无照学科类培训机构476家。

为持续巩固深化排查成果,8月25日至9月5日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12个检查组,采取随机走访、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情况开展了盟市间交叉互检。

严查变相隐形教培机构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减”工作初见成效,然而,从事学科培训的无证无照机构、地下机构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培训机构“化整为零”“改头换面”“家长众筹”等方式变相隐形从事校外培训,悄然兴起,也有在职教师私下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开展有偿补课行为。对此,内蒙古在下一步工作中,有哪些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李占峰告诉记者,一些地方出现了培训机构由“地上”转入“地下”,改头换面,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游学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严重干扰政策执行,给改革推进造成阻碍。对此,内蒙古紧急部署对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开展查处。

首先是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家委员会或指定专业机构,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第二,对于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的以下六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肃查处。一是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小饭桌”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二是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三是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四是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的。五是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六是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的。第三,落实属地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各地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作用,同步构建起市场监管、住建、公安、网信、通信管理、银监、税务等多部门协同和街镇、居委会等全方位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对学科类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查处。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社会监督。

李占峰表示:“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个别教师存在有偿补课的现象,将严格按照机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锡林南路小学学生参加课后延时服务

深入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

降下校外培训热的“虚火”后,家长放学后接管学生困难怎么办?这成为摆在面前的一大难题。据李占峰介绍,内蒙古早在2019年8月就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内蒙古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启动课后服务,着力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管学生的困难,受到广泛欢迎。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课后服务政策保障机制,自治区教育厅近期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的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推动课后服务扩面提质。

今年暑期前,内蒙古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覆盖面达到63.39%,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覆盖面达到59.06%。中央“双减”《意见》印发后,内蒙古自治区指导督促各地“一校一案”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全覆盖。

截至目前,内蒙古99.34%学校已完成“一校一案”,98.02%的学校已开展课后服务,76.64%的学生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同时,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政策,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政策已经出台,课后服务财政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将于近期出台。

“‘双减’需要校内校外双向发力,但关键在校内。“李占峰这样告诉记者,他表示,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提升校内教育服务质量,让每个学生在校内能学得会、学得好、学得足,是落实“双减”任务、实现“双减”目标的根本所在。

除了深入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内蒙古还从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等多个方面,疏堵结合、破立并举,全面推进“双减“工作有效推进。

未来:学科类培训要实施政府定价

下一步,“双减“工作的重点是什么?众多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也深表迷茫,校外培训机构将何去何从?对此,李占峰做了全面详细的解读。

据李占峰介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正式印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双减“工作的重点指明方向,明确提出了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具体任务和实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一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的工作目标。

“落实任务目标,关键看第一年。内蒙古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努力让广大家长朋友既要看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也要看到校内教育教学的新变化。”李占峰告诉记者。

那么,校外培训机构又将何去何从呢?李占峰告诉记者:“暑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了培训活动,目前正在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在审核登记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落实不再审批新设学科类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可恢复培训业务。第一必须符合自治区规定的机构设置条件、安全条件、疫情防控条件;第二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第三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教育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通知要求,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必须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印发通知,要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将研究制定计价收费监管措施,落实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收费定位,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可以看出,在政府部门强有力的政策下,被教育培训业界称为遍地黄金的“K12”市场(基础教育培训市场),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变革。“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实施政府定价”,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下内蒙古基础教育培训市场的“虚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非营利化转型。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政府已将“双减”工作列入自治区政府重点督查内容,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双减”工作落实和成效作为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及时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和中小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双减”任务目标真正落地见到成效,为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做出应有的努力。文·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小学生进行体育活动


[责任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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