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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司法局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鄂托克前旗司法局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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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司法局

聚焦“三力”推进

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从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调解业务、调解激励制度和工作指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为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

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力。依法民主推选。为做好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街道(乡镇)、村居(社区)要依法依规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确保人民调解组织来自群众、植根群众、服务群众。

配齐配强人才。积极强化人民调解政治理论、业务水平、队伍管理、经费保障“四大建设”,着力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管理不规范、保障不到位等制约队伍发展的瓶颈问题。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调整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将人员配置向基层倾斜,选优配强司法所长,将局机关留用的司法助理员全部充实到司法所,促进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实现标准化、正规化。

整合司法资源,健全联动机制,释放人民调解战斗力。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资源,升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时,建立”三调联动“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参与,分析研判矛盾纠纷现状、特点等情况,研究解决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真正形成区党委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加强建章立制,确保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组织建立调解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实务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典型带动,激发奋发向上的精神。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凝聚力。全面升级案件补贴标准,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21年集宁区印发《集宁区人民调解员调解经费补贴实施细则》,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提档升级,随着个案补贴的提高,人民调解员们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干劲更足,队伍活力更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更加突出。

集宁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好司法所法治建设的“奠基石”作用,不断增强人民调解主责主业的底气,为依法推进人民调解创造条件、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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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司法局

深入群众问所需

倾情为民办实事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司法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近日,鄂托克前旗司法局联合新寨子村党支部开展“党员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联系帮扶户,实地走访联系群众,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召开“为民办实事”座谈会,就群众反映强烈的企地矛盾、地界纠纷等主要问题及新寨子村今后发展方向进行讨论。村民代表积极发言,殷切希望司法局能为村里的发展提供帮助。

鄂托克前旗司法局将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为群众解决实实际际的困难,与村两委共同努力,切实助推新寨子村各方面良好发展。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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