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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余箱“冻货”,一夜不翼而飞

“我们存放在冷库的猪蹄、大肠、口条被盗了!”近日,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东方派出所接到东河区南海村某冷冻肉制品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公司共计80余箱、价值4万余元的货品不翼而飞。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案发地是一处冷库,外有小院。经现场勘查,确定嫌疑人是从小院栅栏处跳入,然后通过冷库正门进入内部。根据案情,民警兵分三路,一组配合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一组走访调查公司员工,另一组调取案发地周边影像资料。

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冷库管理人员曾于案发前一日对库内货品进行清点,并详细记录在册。有人来买货,货品出库时发现无大肠、口条等内脏类货品,这才发现被盗,随即报警。

民警经过调查,初步锁定作案工具是一辆货车,但未能获取到车牌号码。民警克服诸多困难,对嫌疑车辆可能经过的交通路口逐一排查,终于发现一辆和案发车辆高度吻合的货车。民警立即驱车赶往车辆所在位置。经调查,该车是颜某所有。颜某称车辆平时是其雇佣的两个工人所开,但两个工人矢口否认有过盗窃行为。经深入调查,发现两人无作案时间。民警在与工人赵某了解情况时发现,其朋友刘某曾在一个月前借过此车。民警立即对刘某展开调查。

调查中发现,刘某于案发前两天和另一名男子王某乘火车从长春来包,案发当天在宾馆入住,第二天乘飞机离包返回长春。随后,办案民警远赴长春侦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经过两天蹲守,确定刘某经常出现在一家烧烤店,王某则在汽车租赁公司工作。

经外围调查,民警确定刘某与王某是朋友关系,案发时两人均不在长春。正当民警准备正面接触刘某时,刘某突然没了踪影,民警迅速行动,就在王某要离开公司时,将其成功抓捕。

王某到案后,交代了其伙同刘某盗窃的事实。民警最终在刘某回到居住地时将其抓获。最初讯问时,刘某拒不配合,态度强硬,经过一个小时政策宣讲,刘某终于交代了其伙同王某盗窃冷库的事实。

原来,刘某妻子经营肉类内脏买卖,前段时间常有人买动物内脏,恰巧刘某多年前曾在被盗的这家冷冻公司工作过,了解冷库位置及情况,于是联系王某,不远千里盗窃,盗窃得手后连夜低价变卖所盗货品,乘机离开。

目前,刘某与王某两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李鸿瑶)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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